郎溪县委宣传部微电影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郎溪县委宣传部微电影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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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宣传部微电影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西**宣武门西大街57号

成交金额:598000.00元

评审报价:59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0.6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宣传部微电影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在《山这边,山那边……》文章刊发30周年之际,以长篇报告文学《山这边,山那边》为蓝本制作一部微电影(包含制作10分钟母版和30秒、3分钟、5分钟三个子版),展示**县近30年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摽劲追赶和乡村**下的创新蝶变。

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微电影的拍摄和制作。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阮卉(组长)、董海银、虞秋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或****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点击查看**广场E1305室,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3387。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点击查看953 地址:****点击查看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县碧河路66****点击查看中心8层

联系方式:虞秋童 0563-****点击查看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点击查看**广场E1305室

联系方式:葛先生 187****点击查看3387 ****点击查看@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秋童

电 话:0563-****点击查看592

十、附件

1.****点击查看宣传部微电影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点击查看《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时间:2025年8月26日


附件(3)
1.郎溪县委宣传部微电影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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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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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33291796_3381820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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