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华甫花园(A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对外承包交易公告(刘集采交20260023)

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华甫花园(A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对外承包交易公告(刘集采交20260023)

发布于 2026-10-12

招标详情

广州市华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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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点击查看社区华甫花园(A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对外承包项目,拟对外公开邀请各单位参与报价,并从中选定承包单位。本项目具体交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花园(A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对外承包

二、项目单位(发包方):****点击查看

三、承包时间:5年

四、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内容

1.竞得者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免费为发包方安装170座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和配套充电桩雨棚及相关设施、设备(规格数量不低于下表)等,设计方案由竞得者书面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同意后进行安装。充电设备购置和安装人工及所有材料费等所有费用由竞得者承担(由竞得者包工包料、包用具、包质量和安全等)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长/宽 m)

数量

1

耐力板车棚

268*2.1

568.8

2

智能充电设备

340

3

时控LED灯

20

4

海康无线网络摄像头

13

5

消防水管

300

6

温感喷淋头

45

7

烟感报警器

45

8

水基灭火器

3L

50

9

悬挂式干粉灭火器

4kg

44

10

安全宣传广告牌

10

11

隔火板

10

12

电表箱

10

13

电缆线

1

2.项目经营要求:竞得者在承包期间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经营及管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如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管理权及没收配套充电桩雨棚、附属设施设备等)

3.项目所在位置:华甫花园(A区)

4.占地面积:约520平方米

5.消防验收要求:如承包期间需要依法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由竞得者自行办理,办理费用由竞得者负责

6.产权情况:不存在产权纠纷

7.免租期:无

8.交易底价:100元/宗.月(交易底价为每月承包费)

9.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价的十个月承包费

10.递增情况:无

11.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竞得者。

12.项目交付方式:现状

13.交易方式:现场书面竞价

(二)项目承包费、管理费与基础电费

竞得者定期向发包方缴纳承包费、管理费与基础电费。

1. 承包费以宗计算,本项目承包管理区域范围为一宗,费用按季度支付。竞得者于每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前10日内,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将本季度承包****点击查看银行云埔支行,

账户名:****点击查看

账号:04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462。

竞得者逾期缴纳承包费的,每天按欠费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不缴纳承包费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管理费为承包区域范围内安装充电桩的线路维护费及损耗费。管理费根据每月用电量按每度电0.4元计收,每年4月、7月、10月、次年1月1日核对电费,核对完成后当月15日前完成结算。竞得者逾期缴纳管理费的,每天按欠费金额的2%计算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不缴纳管理费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基础电费为承包区域范围内充电桩设备专属电表记录的用电量,按供电部门与发包方结算的电费单价计收,为代收代缴费用或承包方直接供电部门缴交。

(三)竞得者的权利义务

1.经发包方同意,竞得者按发包方要求在指定区域内安装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及配套充电桩雨棚,并由竞得者进行安装场地的设备、调试及承包期内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发包方的设施财产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损害发包方财产或损害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后果由竞得者负责并承担,且发包方有权制止该行为。

2.竞得者负责充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每周必须安排工作人员对各充电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和检修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者负责及承担,如遇特殊情况或发包方要求检查的,竞得者必须安排人员服从发包方的安排。

3.竞得者必须向发包方提供全部监控设备的手机管理客户端,让发包方可随时查看充电桩现场秩序。竞得者必须向发包方提供工作需要的多个员工免费充电账户,让发包方可实时检测项目所安装运营充电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承包期届满时,竞得者须在合同的第一个月/最后一个月内及时与上一手/下一手承包期的竞得者进行场地设备逐一替换交接,保障本项目电动自行车用户正常使用充电桩。交接完成后,上一手竞得者可以完整地撤回自有智能充电桩主机设备,充电桩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车棚、照明、消防、监控等)须完整保留给发包方。

5.竞得者必须合法经营,按实际充电量收取费用,升降电费的,必须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价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并在小区公示栏公示一个星期且无异议方可执行。

6.承包期内,若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出现故障或损坏等情况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竞得者负责维修,费用由竞得者承担,发包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故障发生15日不维修按竞得者违约处理。

7.承包期内,充电设备或相关设施设备等日常维修更换由竞得者负责,发包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8.承包期内,竞得者应按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及管理费。

9.竞得者在经营期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标准如下:

功率

收费标准

充电电费

充电服务费

0瓦-300瓦

电费0.62/度

0.35元/时

301瓦-400瓦

0.5元/时

401瓦-500瓦

0.6元/时

501瓦-700瓦

0.7元/时


10.竞得者在经营期间,不能向充电客户收取保证金或押金等。承包期届满时,竞得者须全额退回充电客户预缴且未消费的费用。

11.竞得者在承包期内,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承包期间的防火、防盗等一切安全、财产责任由竞得者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12.竞得者的具体权利义务等详见《****点击查看社区华甫花园(A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承包合同》

五、报价资料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近两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或纳税证明。注册资金500 万或以上;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2025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需在**区投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类或运营类项目≥6 个;

4.****点击查看**部门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5.投标人拥有完全自主研发、自主权属、独立运营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小程序/APP管理平台;

6.防护等级与环境适应性。整桩防尘防水等级不低于IP54;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不窄于-20℃~+50℃;具备阻燃外壳和防紫外线设计;

7.提供充电设备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险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产品支持分时计量。拔出断电时间低于10 秒。分时计量。检测报告GB42236标准;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

10.提供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提供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提供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为委托人需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消防安全承诺书(加盖公章);

15.关于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安全性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16.投标人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承诺:故障2 小时电话响应、4 小时到场(**市域范围)《运营服务承诺书》;

17.报价书(密封加盖公章);

18.报价单位需将上述1-17项资料密闭封装递交,包封上应写明单位的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另外1-12项资料需额外提交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不需要密封),作为资格审核之用。

六、公告发布及提交报价资料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

2.提交报价资料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3.提交报价资料地点及现场勘查:**市****点击查看社区经济联合社(**市**区云埔街刘村路2号)。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点击查看5140。

4.资料统一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经资料审核通过后由工作人员通知报价单位,需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保证金缴纳,逾期未完成缴纳视作弃权处理。

5.如存在下列情况,发包方可拒收报价资料。

(1)报价资料未按要求密封;

(2)报价单位不符合资质要求;

(3)报价资料不齐全;

(4)未按时提交报价资料;

(5)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提交报价材料,不接受邮寄等方式提交。

七、项目交易保证金

1.项目交易保证金:5000.00元,在提交项目报价资料经审核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报价单位应在2026年10月22日17:00前以转账形式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商行云埔支行

户 名:****点击查看

账 号:04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462

2.届时竞得者的项目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未成功竞得单位的项目交易保证金在其提交收据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原账户。竞得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承包合同的,发包方没收项目交易保证金,项目重新交易。

八、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10:00(经资料审查符合条件且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报名单位未按时到场参加开标的视为缺席弃权处理)。

2.交易地点:**市****点击查看社区居委会302会议室(**市**区云埔街刘村路2号)。

九、评定办法

本项目采用不低于交易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者。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竞得者。

十、其他说明

1.发包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调整,竞得者对发包方提出的调整必须无条件接受,如经发包方通知对本项目进行调整后,竞得者仍未调整或不积极调整的,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2.只要有1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单位递交资料并参与竞标的,本次交易流程即成立。

3.报价单位报名时即视为接受承包合同样本设定的所有条件。

4.不符合资质要求、报价材料不齐的报价单位均视为不符合竞标条件,取消竞标资格。

5.报名单位已提交报价资料且未按时到场参加开标的视为缺席弃权。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交易。

7.公示期间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三天内根据公告内容跟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附件:报价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运营服务承诺书、****点击查看社区华甫花园(A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承包合同、消防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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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附件(4)
消防安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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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运营服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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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云埔街刘村社区华甫花园(A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管理权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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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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