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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公告
1.项目名称:1号水路清杂还土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
1.1建设地点:**市**街道、兴东镇、千垛镇、沙沟镇
1.2招标范围:1号水路清杂还土项目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
1.3招标费率:3‰—5‰(中标价)
1.4工期:收到全部图纸后10天内
2. 报名资格条件
2.1.企业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3)相关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投标函、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企业征信等。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不全者不得报名。
3.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材料密封,否则作废);
(2)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等。
注: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装订,供招采办工作人员审查核验,上述材料请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盖章(或加印)视为无效文件。
注:该项目不接受个人报名。
4.评标办法:
费率确认:现场随机抽选代表摇号确认实施费率,号码和实施费率对应情况(1号-21号代表费率,其中1号、2号、3号、4号球、5号球分别代表3‰、3.1‰、3.2‰、3.3‰、3.4‰,以此类推);投标人根据报名顺序抽取代表号码,所有投标人抽取对应号码后,摇号确定中标单位。
5.付款方式:
合同价=中标价*中标费率。中标通知书发出10天后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不计息)。每次付款均需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技术要求
因预算编制单位清单漏项、计量失误导致工程变更金额过大,我单位将根据《****点击查看政府投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处罚(变更预算超出原预算5%~10%时,以合同价的5%为上限酌情处罚;超出原预算10%~20%时,将以合同价的10%为上限酌情处罚;超出原预算20%及以上,我单位将《****点击查看政府投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规定》进行追责并起诉追求赔偿)。
7.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于2025年9月17日11时00分之前将相应****点击查看公司三楼综合部(二)报名登记。
招标人将于2025年9月17日15时00****点击查看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该项目的开标,未登记不得参与开标。
报名联系人:葛女士 电话:152****点击查看4996
现场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1****点击查看3336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