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中心城区已建部分果壳箱广告位三年租赁权

乐清市中心城区已建部分果壳箱广告位三年租赁权

发布于 2026-09-30

招标详情

乐清市城投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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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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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已建部分果壳箱广告位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0.69 万元/年204个,详见果壳箱广告位清单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10-08
2026-10-20
**市汇丰路、建设路、良港路、宁康西路、宁康东路、**路、双雁路、旭阳路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点击查看-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章女士、叶先生|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3832、0577-****点击查看2012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点击查看中心**已建部分果壳箱广告位三年租赁权(详见清单)
计量单位 204个(详见清单) 所在地 **市汇丰路、建设路、良港路、宁康西路、宁康东路、**路、双雁路、旭阳路
型号 广告发布 数量 204.0000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权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广告位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0.69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挂牌为10.69万元,标的三年总成交租金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每年租金相同。三年总成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清三年总成交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相关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出租用途 广告发布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逢一进十取整至百位)。租赁期间广告位的维修、维保义务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发生违约、欠缴相关费用、需承担赔偿责任等情形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履约保证金被抵扣后,承租方应当于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抵扣部分;承租方逾期未补足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到期,租赁物经出租方确认交接回收完毕后,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若承租方存在违约情形,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抵扣违约金、赔偿金及承租方应付的其他费用,抵扣后如有剩余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租赁期间,因广告位迁建、拆除等客观因素导致广告位实际面积、数量发生减少的,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保持不变,不予调整。 4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广告位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故障维修费、日常维护保养费、安全保障措施费、检测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杂费。因本次租赁事项产生的各项税收及行政收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5.标的挂牌披露的广告位数量、点位、面积、规格、尺寸、图片等仅作参考,实际以现场现状为准。广告位交付时,双方对广告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对广告位现状及其附属设施、数量、具体位置、广告位设置类型和尺寸等应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当场难以检测判断其完好状态的,承租方应在三日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主张并经出租方确认签字,否则视其处于完好状态。承租方负责广告招商、内容设计、审核、制作发布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相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广告位日常巡查、维护费用亦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应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发布的广告内容履行全面审查义务,确保广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及公序良俗。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的广告发布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健康、文明、规范、美观、形式**、制作精良,应当与市容环境及辖区整体风貌相匹配。明确不得发布有关性病、男科、妇科等不雅内容。因广告发布过程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提交的广告和相关资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处罚、赔偿和纠纷,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其他广告投放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7.本项目果壳箱广告位,仅限箱体两侧合规版面投放商业、公益广告;果壳箱正面投放口、公示区域、环卫操作区域严禁粘贴、覆盖、设置任何广告画面及宣传内容。承租方投放广告须严格适配果壳箱箱体尺寸,安装平整牢固,不得影响果壳箱正常环卫清运、日常使用功能及城市市容风貌,超范围投放、违规遮挡造成的一切整改费用、行政处罚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市委、市政府因工作需要,需使用案涉广告位发布公益广告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接并完成发布工作。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求,发布各类政治性、公益性等非商业性宣传广告。前述广告发****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广告的制作、发布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同时混合设置,公益广告发布面积不得低于总广告面积的30%。承租方须合理统筹广告投放排布,不得将全部广告设施长期投放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制作、运维、整改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公益广告面积占比不达标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要求整改、扣除违约金并终止合同。承租方经营广告媒体产生的全部经营性费用、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广告制作、发布及承租方经营行为与第三方产生法律纠纷的,由承租方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 9.若遇各级文明城市创建及同类专项检查工作,需要对广告内容、样式进行调整或直接拆除广告设施的,承租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与相关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依法确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可予以协助提供。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申办广告发布许可及经营所需的其他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并自行承担办****点击查看政府规费及相关费用。 11.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终止的,承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广告牌并将标的恢复原状。 1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所租广告位转租、转让、转借、分租或变相转租他人使用;亦不得利用广告位设置抵押、担保****点击查看分行为。 13.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2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起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下午5时止 3.咨询地点:**市新世纪商务大厦2109室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153****点击查看3832 6.****点击查看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点击查看2266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关于意向方资格条件需上传的材料.doc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果壳箱广告位清单.xlsx ****点击查看中心**已建部分果壳箱广告位清单.pdf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章女士、叶先生 电话 153****点击查看3832、0577-****点击查看2012
传真 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机构 名称 温****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 **市**区新世纪商务大厦A-2109
联系人 章女士 固定电话 153****点击查看3832
手机 153****点击查看3832
附件(9)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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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壳箱广告位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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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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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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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样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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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中心城区已建部分果壳箱广告位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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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约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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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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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向方资格条件需上传的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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