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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院品牌视觉形象、优化新院区就诊动线、完善全场景导视标识体系,****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拟启动新院区VI视觉识别系统+全院标识标牌导视系统一体化设计项目。****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卫健委****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新院区(**江路**项目)定****点击查看中心,坚持“大专科、小综合”发展定位,突出口腔专科特色,设置180张床(椅)位,总建筑面积约25000㎡,建设门诊住院综合楼、医技楼及附属配套设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前期市场调研,征集具备相关资质与医疗项目经验的设计单位参与调研。
本次调研仅为项目前期摸底,不作为正式招标/比选,调研结果将作为后续项目采购、方案论证、预算评估的参考依据,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项目)新院区VI视觉识别及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项目。
(二)项目地点
**市经开区**江路与利山路交汇处西南角,****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新院区地块。
(三)项目范围
VI基础视觉系统:医院LOGO规范、标准色、标准字体、辅助图形、LOGO组合规范、禁用规范等全套基础视觉规范。
VI应用系统:办公系统、宣传物料、印刷品、工作服、名片、院旗、展板、文创产品等全品类应用延展设计。
标识标牌导视系统:院区户外标识、门头字、楼层总索引、科室门牌、诊室标识、功能指引牌、安全警示标识、无障碍标识、收费/候诊/宣教提示牌、卫生间、消防标识等全套导视标牌规划、点位布点、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
配套交付成果:VI设计规范手册、导视系统材质建议、工艺说明、整体效果图、标识点位清单、后期落地实施指导(含制作安装技术交底)。
(四)设计总体要求
1.严格遵循《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消防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采用双语标识(中文+英文)。
2.充分结合**地域文化底蕴、****点击查看历史沿革与文化传承,贴合口腔专科诊疗场景,兼顾医患人性化就医体验。
3.整体风格简约专业、洁净舒适,设计成果具备可落地施工条件,充分兼顾后期运维、检修、更换便捷性。
4.适配新院区门诊、住院、医技、科教、行政后勤全建筑功能分区,统筹门诊人流、住院人流、污物、后勤等多套流线,导视层级清晰,指引逻辑科学合理。
注:本项目本次仅开展前期市场调研,调研结果与后续正式招标采购无必然关联。
二、参与单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一)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口腔/综合医院)或大****点击查看商场、机场、高铁站)VI视觉+导视标识一体化设计同类项目业绩,拥有完整品牌视觉、导视标识项目落地案例。
(三)拥有稳定专职设计团队,可独立完成项目现场踏勘、方案汇报、图纸深化、后期落地技术对接全流程工作。
(四)具备本地化快速响应服务能力:外地设计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本地对接、现场踏勘、技术交底的快速响应保障措施。
三、需提交调研资料
所有资料按顺序整合为单一PDF文件,资料内容须真实完整:
(一)调研报名表(包含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简介、组织架构、核心设计团队人员介绍;
(四)近两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项目实景效果图,涉密信息做脱敏处理);
(五)针对本项目的初步服务思路:设计实施流程、现场踏勘实施方案、完整交付成果清单、项目周期计划;
(六)材质工艺选型建议,设计各阶段分项参考报价(仅用于市场摸底,不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七)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承诺、落地技术支持保障方案;
(八)信用承诺函(承诺全部提交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业绩、虚假材料)。
四、调研时间及资料报送
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17:00,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报送方式:将全套资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邮件主题严格命名:【VI标识调研】+单位全称。
现场踏勘/集中沟通:有意参与调研单位统一于2026年10月26日9:30到**市经开区**江路与利山路交汇处西南角,****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新院区地块开展现场踏勘,集中沟通项目需求;请参与单位提前联系联系人确认到场事宜。
五、重要说明
本次仅属于前期市场调研,不属于招投标、竞争性磋商采购,我院不向任何参与单位支付方案编制费、差旅费、踏勘费等任何费用;所有提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各单位自行留存备份。
参与单位提交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核查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直接取消本次调研参与资格,并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我院有权根据本次调研整体情况,决定项目是否实施、调整项目建设及设计范围,参与调研单位不得以此向我院提出任何索赔、补偿诉求。
本次调研全部信息以本公告为准,****点击查看保留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120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714****点击查看办公室
附件:1.
2.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