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代码: | 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06735A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0.164415 |
挂牌期间(天):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8-15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260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4.本次通过**光谷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在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由交易双方自行称重确认资产实际重量。即:每日移交资产后,于次日汇总吨位,受让方应于汇总吨位当日,按照汇总吨位*成交单价将对应价款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50万元,则实行每日一结算,每日移交资产后,于次日汇总吨位,受让方应于汇总吨位当日,按照汇总吨位*成交单价****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汇总吨位后****点击查看交易所账户的,或经转让方核实后发现价款支付金额不足的,将暂停移交。待价款足额支付完成后,继续办理移交手续。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80个自然日内将转让资产全部移交完毕。移交完毕次日,将最后一笔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6.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7.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若标的资产全部移交完成,则以总成交价(交易双方实际交割的资产总重量*成交单价)为收费基数计算费用;若最终未移交完全部资产,则按照评估理论总价(评估报告的理论重量*成交单价)与交易双方实际移交的资产总价(交易双方实际交割的资产总重量*成交单价)孰高原则确定收费基数。8.本次转让标的如涉及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9.本次转让标的为现状转让,转让范围以《评估明细表》为参考。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与《评估明细表》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10.本次转让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和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源网站链接: | https://otc.****点击查看.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32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