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679,6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679600元/年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 出租用途 | 仅限用于广告及信息发布。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起算时间按照出租方核准交付时间为准。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营业部,账号:2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27)。 3、履约保证金:按年成交租金额的5%(向上进一位取百元位整数),不计利息。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规划用途和标的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标的挂牌披露的广告位点位面积、规格、尺寸、位置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 6.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场地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创文明城市、疫情防控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承租方自行承担广告经营、发布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及发布的广告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要求,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广告发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发布内容不健康、画面不雅观及产生负面影响等广告。因广告经营造成的行政处罚等均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有权对广告内容进行监管,如发现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每发现一次广告发布违规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3日内下架广告,并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出租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出租方全部损失。 8.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因制作发布的广告及相关经营活动与第三方发生法律纠纷的,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9.广告设备的安装、日常维护维修、更换、拆卸等均应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成本费用,且承租方应确保维修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0.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如发现广告位安全隐患问题,需于当日立即书面告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在收到告知后的3日内进行处理。因承租方不及时告知出租方,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任何损失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1、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加强对广告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玻璃破损、卡扣、锁等其他物品脱落或损坏等安全隐患,由承租方负责全面修复并承担费用。承租方如在破损发生之日起3日内未开始修复的,出租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因承租方日常管理不到位或者维修不及时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任何损失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3、在租赁期内,****点击查看创建办或其他相关部门提示整改的,承租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每发现一次,承租方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出租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出租方全部损失。 14、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 15、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 16、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17、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计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条款》。 |
| 租期 | 一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立约保证金,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签订及成交款项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做违约金转入产权单位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