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GZ321地块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0]GZ321地块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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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恒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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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GZ321地块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GZ321地块开发项目
标段编号 ****点击查看001002 标段名称 GZ321地块开发项目施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5月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GZ321地块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GZ321地块开发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查看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321地块开发项目(项目****点击查看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扬行审备[2024]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Z321地块开发项目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GZ321地块开发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点击查看路,南至盐运路,西至烟花三月路,北至夏桥路

2.3 建设内容:项目施工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用地面积35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采用装配式建筑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20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GZ321地块开发项目住宅及其配套用房、地下汽车库、商业配套用房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含土方、基坑支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暖通工程、幕墙、****点击查看中心装修(含硬装及软装等)、室内及公共部位装修(含硬装及软装等)、室内外消防、人防、电梯、智能化、三网、供电、路灯及亮化、标识标牌(含人防)及市政景观配套等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技术复杂工程

采用装配式建筑

2.9 工期: 890 天

2.10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达到6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非厂房),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及标准

合格制:合格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点击查看委员会确定。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资格预审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

与资格预审一致。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其他: /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0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每5%一档)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5%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 5 页

2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 4 页

2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0 页

4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0 页

2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 10 页

2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 20 页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 10 页

2 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其他(2分): 扬尘污染防控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

不超过10 页

2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达到6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非厂房),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一个业绩不得分,每增加1个业绩得1.0分,满分2分。

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

2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0 分

2.3.4(4)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分

2.3.4(5)

其他

/

/

/ 分

3.4

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 名时,****点击查看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 名时,****点击查看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7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7 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点击查看委员会确定。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4.2

定标标准

(1)企业实力 ①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 ②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达到6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非厂房)(不超过 5项)(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为准。(2)企业信誉 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不超过10项) 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按高级别奖项计取。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信誉为准。(3)项目经理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现场拟定答辩题,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书面作答, 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拟派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4.3

定标方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4月28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5月08日23时59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年05月14日14时0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文件)。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以附件为准。 8.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点击查看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8.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点击查看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 **市生态科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润扬北路19号
联系人: 联系人: 陈遂纾
电话: 电话: 0514-****点击查看6778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0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100
电子邮箱: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工程招****点击查看监管中心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3751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遂纾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6778 通讯地址:**市润扬北路19号2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相关附件
附件(2)
附件:GZ321评标方案及定标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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