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第七人民医院川渝地区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建设项目的询价公告

凉山州第七人民医院川渝地区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建设项目的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凉山州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1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84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5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建设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本次询价结果不是项目采购中标结果,仅作为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制订依据。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点击查看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37号)、《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国卫办函〔202525****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川渝两****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24〕168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州重大传染病防治攻坚第二阶段行动实施方案,对医院HIS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改造和接口开发,对标有“川渝HR”互认标识的检验检查结果予以互认,待省级检验检查共享互认平台建设完成后,接入互认平台,****点击查看医院检验检查结果跨机构、跨省共享互认。重点规范我院重大传染病医疗检查检验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切实提高我院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

三、询价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其余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姓名、电话。不是法人本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可不提供);

3.服务提供商必须具有相应技术人员(需附证明);

4.报价表1份,需包含单价及总价报价;

5.近三年未有违法经营情况的承诺函1份。

(三)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盖鲜章的承诺函);

(注:以上全部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询价方式

本次询价接受纸质版或电子扫描版。

参与商将纸质版相关资料及报价表报送至****点击查看信息中心(门诊大楼4楼),或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五、询价截止日期

询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日下午17:00。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34)****点击查看546;189****点击查看8558

纪检监督电话:(0834)****点击查看843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