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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拟通过评选方式,确定1家广告制作服务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介绍
本次采购的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内容为根据****点击查看具体要求提供广告设计制作服务,包含资料印制,设计制作标识标牌、标语展板等,并完成相应交付、调试、安装等服务。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6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选企业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6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截至递交评选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9.本次评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评选文件要求
(一)评选材料
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具体材料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加评选的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5年1月以来年度或月度的纳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资格要求中第4-9项的证明材料,可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5.报价单,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6.业绩证明材料;
7.服务方案;
8.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
(二)递交要求
1.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下午17:00前。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评选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市**区望丛中路998号1号楼921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本次评选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他递交方式。
五、综合评审
1.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按中心内部制度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开展评选,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选。
2.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评选结果。评选结果确定后,****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5761;
联系地址:**市**区望丛中路998号1号楼9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