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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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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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6年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6年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须知前附表中新增:

20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根据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 65 %的,即响应报价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 65 %的,即响应报价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65 %的,即响应报价

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1、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2、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镇环城路43号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金环万象城1号楼2单元1805室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564-****点击查看032

2026年07月28日

附件: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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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广告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广告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六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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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广告服务,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5.45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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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