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医院社会责任履行能力,增强我院心理健康服务在**地区的社会影响力,结合项目实际需求优化调整,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医院内控制度要求,现公开征集具备资质的媒体宣传服务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 服务范围
o **媒体须为市级或区级及以上官方主流媒体机构,且具备全区宣传**与执行能力,重点是面向**地区受众开展传播;
o 覆盖**本地新媒体传播矩阵建设,包含但不限于:
官方新媒体矩阵,包含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短视频平台账号。(粉丝量≥50 万)
o 提供面向全区、重点在**本地的健康教育专题节目制作及推广服务,内容需贴合群众心理健康需求。
o 有开设健康类节目宣传的经验,获得过市级或区级公益类宣传或代言案例的优先。
2. 传播要求
o 制作发布面向全区,重点在**的心理健康科普短视频、广播公益广告、专家访谈、微信推文等公益广告≥30 次;
o ****点击查看医院最终审核,并****点击查看社区、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目标群体。
3. 服务期限
o 6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 质量要求
o 传播内容需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点击查看医院完成申报工作。
5. 预算说明
o ****点击查看医院控价审核结果为准(最终采用包干价形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持有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授权方或被授权方资质均有效);
3.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具有**本地宣传服务经验,提供曾经在**地区开展的同类媒体宣传项目案例(附合同或成果材料),不少于2个。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每日 08:30-12:00,14:30-17:30)。
2. 报名地址:**市金象大道 131 号住院楼 2 号楼 9 ****点击查看采购办。
3. 报名资料:
o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授权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o 服务方案(含宣传策略、执行计划、团队介绍及初步报价;报价按需求范围填报,最终价格以控价审核结果为准);
o 若媒体授权第三方运营,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放运营的专项授权书;
o 曾开展的同类项目案例(附合同或成果材料)。
o 需提供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征集因项目实际采购需求优化调整发起,非资格预审。感谢各潜在供应商此前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本次调整旨在更精准地贴合**地区宣传需求,欢迎新老供应商继续参与报名。
2. 本次征集仅作市场调研,不构成采购要约。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3. ****点击查看医院完成《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申报工作,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已包含在报价中)。
4. 医院不向自愿递交资料的投递人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相关费用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0771-****点击查看721(宣传科)
质疑受理:0771-****点击查看775****点击查看监察室)
报名联系:0771-****点击查看770****点击查看采购办)
****点击查看
2025 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