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创新文物建筑保护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市文物建筑认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市第四批文物建筑认养名单,欢迎符合条件的认养主体积极申报。
一、文物建筑名称:**考院旧址
二、批次编号:****点击查看
三、主要内容:对**考院旧址进行全面修缮、保护管理、开放利用。
四、申报要求
(一)认养主体为热爱文物保护事业、经济实力强、社会信誉高的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
(二)不得有涉及文物违法犯罪的记录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三)认养主体的权利、义务,政府支持政策等详见“申报须知”。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文物保护建筑认养申请书(报名时现场填写)。
(二)提供身份证明信息,原件及复印件。社会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供工商登记证,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三)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加盖公章。社会组织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企业提供近三年纳税证明,个人提供收入证明。
(四)递交申报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五)**考院旧址修缮保护及开放利用计划。有其他文物保护利用相关经验的可提供相关案例材料。
六、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政务网:****点击查看门户网上发布。
七、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申报本次**考院旧址认养的主体,应当按照以下时间、地点直接报名:
(一)时间:2025年2月17日-2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二)地点:**市**路379号4号楼A区435办公室;
八、面谈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2月20日9时30分。
(二)地点:**市**路379号4号楼A区410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地址:**市**路379号4号楼A区
邮箱:pdwwbhfwzx@qd.****点击查看.cn
邮政编码:266700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0532- ****点击查看6111
附件:1. **市第四批文物建筑认养名单
2. 申报须知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