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普法办关于策划拍摄制作“八五”普法成果宣传片项目的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普法办关于策划拍摄制作“八五”普法成果宣传片项目的招标公告

**地区普法办关于策划拍摄制作“八五”普法成果宣传片项目的招标公告

为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拟拍摄制作“八五”普法成果宣传片,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基本情况

1.采 购 人:**地区司法处

2.项目名称:拍摄制作“八五”普法成果宣传片(15-20分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及最高限价:控制在15万元以内(大写:拾伍万元整),预算包含宣传片策划(脚本)、拍摄、制作等前后的所有费用,超过预算的投标不予受理(具体服务内容按照合同约定为准)。

5.采购需求:对2021-2025年以来“八五”普法工作成果策划、拍摄、剪辑、定稿(拍摄花絮范围含地、县、乡镇、村)等。

6.期限:具体以合同规定为准

二、**商资格要求(需要提供有效的纸质材料)

1.具有独立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目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目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 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6.业绩,类似该项目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7.拥有专业的内容策划、拍摄制作、运营推广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

8.报价应包含服务方案、费用明细、预期效果评估指标及实现计划。

三、其他事项

1.单位有权对报价方的资质和服务能力进行考察,报价方应予以配合。

2.报价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因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价方承担。

3.最终是否中标以电话通知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白玛卓玛

2.联系电话:0897-****点击查看042 189****点击查看6263

3.递交地点:**地区司法处三楼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下午18点整,逾期不予受理。

**地区司法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