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独店镇登山步道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

灵台县独店镇登山步道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

发布于 2025-08-26
**县独店镇登山步道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

上传时间:2025-08-26 16:40信息来源:**市公共**交易平台

文件编号 申请资格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 评审办法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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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7)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点击查看.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附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