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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新媒体外宣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新媒体外宣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县环**路56号办公楼三楼3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9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新媒体外宣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8400.00元 最高限价:108400.00元 二、服务内容: ****点击查看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该项目旨在通过专业团队拍****点击查看机关形象片,运营“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检察工作动态、普法教育内容、典型案例等,扩大社会影响力,****点击查看机关形象。 三、采购需求: (一)短视频拍摄制作: 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如普法宣传、案件解析、队伍建设等),制作符合新媒体传播规律的短视频,形式包括情景剧、微纪录片、动画短片等,时长3-5分钟,突出“法治为民”主题,结合社会热点事件进行创意改编。 (二)长视频拍摄制作: 制作年度专题片、典型案例剖析、检察开放日活动纪实等,时长 5-10分钟,体现检察工作成效与社会影响力。 (三)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运营维护护 能够及时、准确地在各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内容,聚焦新媒体平台运维、内容创作、活动策划等核心需求,****点击查看机关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助力打造透明、权威的检察品牌形象。 (四)舆情监测 能够定期开展微信、微博舆情检测,对舆情嫩能够及时发现、精准分析、有效应对,及时反馈,协助本院做好舆情防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告及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项目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获取。 获取地点:**省**市**县环**路56号办公楼3楼307。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县56号办公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29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县环**路56号办公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公告在《****点击查看官方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环**路56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0871-****点击查看1655 监督电话:0871-****点击查看1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