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 、(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文物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4、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24年09月0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负责人****点击查看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6.1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