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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点击查看卫生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回族****点击查看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点击查看卫生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5〕15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0万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安排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1500万元,****点击查看财政厅安排财政资金35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金波街以东,**医院以北,济民路以南。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60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50 平方米,其中,地上30450平方米,地下5600平方米(含人防 面积258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医疗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35880平方米,设置病床480张,布置门诊、医技、康复治疗、住院、教学科研、后勤保障、人防工程等;建设门房2栋,每栋建筑面积36平方米;建设液氧站1栋,建筑面积98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购置磁休克治疗系统1台(套)、脑涨落图仪2台(套)、经颅磁刺激仪2台(套)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2.3招标范围:****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2.4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9日17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13日18时00分,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回族自治区****点击查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点击查看535。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市**区金波南街236号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951-****点击查看76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市**区**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王瑾、王瑶、陈耀
电 话:0951-****点击查看635/34/33
传 真:0951-****点击查看636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