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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人士:
为积极引导**民政系统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示范,全力答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时代答卷。根据****点击查看统一部署,****点击查看民政局铸牢中华民族共****点击查看基地内容,现面向社会和各县(市、区)、各单位广泛征集相关展陈文物及实物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与**历史、民族团结等相关的重要牌匾、印象、文献、手稿和图书资料以及影视作品。
2.与**各地民俗(包括节庆、服饰、饮食、生产、居住、商业、游艺等)相关的代表性实物。
3.与**本地或周边地区传统建筑的构件工艺品(如:民居造型等)。
4.具有**文化和元素的传统工艺美术品(含唐卡、泥塑、木雕、砖雕、石刻、剪纸、金银铜器具、刺绣、造像、奇石、传统弓箭)等。
5.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宗教信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含玉石器、宝石、陶器、瓷器、铁器、漆木器、现代雕塑品等)。
6.反映**著名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医学家(藏中医)的代表性实物及名人遗物等。
二、具体内容
(一)图文资料
1、有关全市各个时期在报刊、出版物、媒体宣传报道的图文资料。
2、各级领导、知名人士、专家学者、英模人物来**调研、考察的讲话、题词,书法诗文图文资料。
3、结合本部门或个人进步发展(知名人士)的访谈录、手稿,回忆文章,口述记叙的图文资料。
4、**各县(市、区)各时期的重大事迹,重大活动的图文资料。
5、**各县(市、区)发展变迁、村容村貌、环境优化等的图文资料。
6、**各县(市、区)各时期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的图文资料。
7、**各县(市、区)世居民族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居住条件、生产劳作、民风民俗等文稿书籍、照片等。
(二)实物史料
1.陶器、瓷器:包括历代陶器、新石器时代彩陶、瓷器、窑具等。
2.金属器:包括历代礼器、生活用具、生产工具、造像、兵器等。
3.石刻:包括墓志、造像、画像石、石刻等。
4.漆木器:包括漆器、木器、木桶等。
5.织绣品:包括丝织、棉织、毛织、刺绣、服装、服饰等。
6.书画:包括绘画、书法、写经、版画、年画、壁画、名人手迹等。
7.名人遗物:包括手稿、信礼、题字、签署件、生活用品等。
8.宣传品:包括传单、标语、宣传画、捷报等。
9.文件:包括重要文件原件和文件原件不存在的早期翻印件。
10.徽章:包括奖章(勋章)、纪念章、像章、证章等。
11.牌匾:包括老字号招牌、匾额等。
12.科技成果:包括单位和个人获省和国家奖励的论著论文、研究报告以及各种发明创造、专利项目的相关资料、实物、证书等。
13.工具类:各种农业用具、生产工具、工业用具、生活用具、特殊用途的用具、工具等。
14.房舍建材类:实物、图片、模型、设计图案等。
15.杂类: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有纪念、展示、教育作用的代表性物品或荣誉证书等。
三、征集方式
展陈文物及实物征集主要采取移交、捐赠、复制、暂存等方式进行。
1.捐赠。提倡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尤其是离退休老干部及其家属踊跃捐赠保存的不同历史时代文献资料、荣誉证书和实物;捐赠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对无偿捐赠或提供征集抢救工作重要线索者,颁发证书和赠送纪念品。
2.复制。对确有重大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持有单位和个人不愿捐赠和出售,希望继续保存原件的,协商进行复制、拍照后退还原件。
3.暂存。民间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赠的文物、标本,展陈又十分需要,也可通过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用借展和适当支付一定费用的方法进行。
四、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即日起长期有效,欢迎各界人士随时与我们联系,提供相关线索和物品信息。
****点击查看民政局铸牢中华民族共****点击查看基地,需要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更需要您的关注和奉献,您的义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热切期盼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 系 人:格桑扎西
联系电话:0894-****点击查看561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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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