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漪湖产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装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漪湖产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装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4-27

招标详情

浙江金漪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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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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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治理中心装修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1家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包****点击查看社区综治中心项目墙面粉刷涂料、吊顶安装、天棚粉刷、地面铺设、软装家具、空调、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标识标牌等内容,改造面积约659平;****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项目墙面粉刷涂料、天棚粉刷、地面铺设、软装家具、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标识标牌等内容,改造面积约515平;****点击查看中心南区二层项目家具采购、标识标牌,招标控制价约382.6743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墙面粉刷涂料、吊顶安装、天棚粉刷、软装家具、电气、给排水、智能化、标识标牌等(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图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区金漪湖;

4.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2025年12月、2026 年1月、2026 年 2月或更近)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点击查看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点击查看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3.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8 日14时30分。

2.地点:**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 4 楼开标室4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 5 月 8 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 4 楼开标室 4 。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 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注: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八、公告发布媒体:**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

九、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点击查看.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代理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塘雅镇金漪湖大道888号 地址:双**街1018号新融大厦9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章女士、方先生

电话:137****点击查看6952 电话:157****点击查看9723、183****点击查看0524

十一、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点击查看

2026年4月27日